各处室、院部:
根据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职院[2013]2号)规定,对“使用部门经费、不属于建设项目立项的仪器设备购置”,由资产管理处分季度定期汇总购置申请并组织实施。为落实学院文件精神,及时满足各单位教学、办公设备购置需要,资产管理处拟组织2013年第一季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及实施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报时间:2013年3月11日—20日,逾期提交的购置申报原则上不予办理。第二季度仪器设备购置工作预期于5月中旬组织。
2、申报程序: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审批表》(可从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),经单位主管院领导、计财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,送资产管理处集中办理审批手续(须同时送交申报审批表电子档)。
3、购置经费:本次采购费用全额从购置单位部门经费中列支。申报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经费预算、教学办公实际需要,合理安排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和分季度采购计划。(2013年预算经费下达前,请参考2012年预算方案)
4、组织实施:资产管理处依据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职院[2013]2号)规定的程序,组织本次采购工作。
(联系人:张谦 联系电话:6282699 资产处邮箱:xyzyzcc@126.com)
资产管理处
2013年3月11日